社保投保人异地就诊,如何办理转诊手续

法律分析:
1、申请人或委托人向承担转诊业务医院提出申请;
2、主治及以上医师填写异地转诊审批表;
3、医院组织专家会诊,并提出意见;
4、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核登记;分管院长审查签字同意;
5、申请人或委托人携带异地转诊审批表前往社保机构办理审批手续。法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参保人员有权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参保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防止他人冒名使用。
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参保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不得重复享受。参保人员有权要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供医疗保障咨询服务,对医疗保障基金的使用提出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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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转诊转院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首先需要申请人或委托人向承担转诊业务医院提出申请;
2、随后主治及以上医师填写异地转诊审批表,接着医院组织专家会诊并提出意见;
3、然后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核登记分管院长审查签字同意;
4、最后由申请人或委托人携带异地转诊审批表前往社保机构办理审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异地就医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1、出院小结;
2、住院病历复印件;
3、住院清单;
4、医疗费用原始凭证;
5、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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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可以,但是必须要办理社保转诊手续:参保人异地就诊的,应带上有效身份证、社保卡、当地的定点机构出具的转诊意见(由当事人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定点医院出具)等;
2、于异地就诊前,向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指定的定点机构的工作人员申请办理转诊手续;再由当地的社保部门批准(盖章)后再到异地的定点机构就诊;
3、出院后,再带上异地就诊机构开具的出院小结、住院证明、收据及明细、社保卡、转诊证明、本人的有效身份证等回当地的社保部门报销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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