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位因建电梯被占用业主能要求拆除电梯吗?

停车位因未经业主许可建电梯被占用的,业主能要求拆除电梯,未经业主许可私自建造电梯侵害业主对停车位享有的用益物权或所有权,业主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和恢复原状请求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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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因建电梯被占用时,如果该电梯是未经过业主许可私自建造的,应当拆除。但如果拆除电梯所造成的损失会大于业主原本受到损失的利益的,则不应当将电梯拆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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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占用业主车位建造的电梯不可随意拆除,公司未经业主许可私自建造电梯侵害了业主对停车位享有的用益物权或所有权,虽然此时业主对该公司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和恢复原状请求权,但如果业主执意要求公司拆除电梯所造成的损失会大于业主原本受到损失的利益,属于“以损害他人为主要目的行使权力”,此行为构成滥用民事权利,依法不应支持,但业主可以向公司主张侵权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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