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协议每月支付5000元,是否可以起诉追回全部借款?

民间借贷到期后,对方不还的,可以马上起诉。当事人在借款时,与借款人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逾期未返还的,当事人可以马上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民间借贷作出相应的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对方确实未偿还借款的,应当判决对方尽快偿还借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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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借条上如果约定了每月还款,当对方没有还款时,可以和对方进行私下协商,协商不成的时候,可以通过法律起诉的方式让对方还款,对方如果执意不还的话,可以要求法院强制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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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后,借款协议可以收回。如果不收回的,则在贷款人以借款协议向法院起诉时,借款人需要提出已经偿还借款的抗辩,并提供除借款协议外其他相应的证据来证明。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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